各单位:
2025年 4月17日是哈尔滨市第42个消防安全宣传日。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省安委会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4.17”消防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齐抓共管,消除隐患、生命至上
二、活动目的
通过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积极推进新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强化师生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及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或避免火灾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事故,营造良好的平安校园环境。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25 年4月11日至5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以下“十个一”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要专门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春季消防安全形势、存在的风险隐患,厘清单位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活动月开展宣传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组织在枫叶广场举办“违规电器藏隐患,展览警示记心间——筑牢宿舍安全线,平安校园共守护”违规电器展示和“杜绝私拉乱接,远离伪劣风险,人离电断成自然——签字墙上留承诺,平安校园齐共建”签字活动。各二级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橱窗、LED屏、微信平台、板报、条幅、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常识、消防题材视频(电影)、火灾案例等,在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是制定一份应急预案。各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适时完善结合实际制定一份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并组织学习,保证预案中各岗位人员明确分工、清晰职责、熟悉流程。
四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在活动月期间,学校组织一次综合性消防应急疏散救援演练;各二级单位须组织开展一次火场疏散逃生、扑灭初起火灾、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演练;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火灾危险等级较高的重点要害部位,须结合实际对应开展夜间应急疏散、油锅烟道着火、危险化学药品处置不当等类似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广大师生面对危险时的疏散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单位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熟知“四懂、四会”等消防常识,提高党政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的应急处突水平和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建设。
六是集中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公开课。坚持“请进来”,邀请消防应急救援部门宣讲员走进校园,对学生志愿者、学生干部、安全员等开展集中授课,提升消防安全理论水平。适时“走出去”,统一组织到消防部门,与广大官兵共同学习体验消防活动。
七是开展一次主题团会。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开展一次团活或班会,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掌握防范技能的必要性、维护消防器材的重要性,明确参与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八是开展一次消防隐患“随手拍”。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我来拍”活动,对校园中存在的安全出口堵塞、违规用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等消防隐患拍照上传,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对隐患进行核销。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九是开展一次“身边隐患我来消”活动。倡导广大师生随手关闭常开的防火门、提示提醒人走断电、阻止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等,日积月累、久久为功,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局面。
十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分管行业(消防、燃气、电气等领域)和分管区域(如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库房、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检查内容为:
1.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3.门窗和建筑外墙是否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灯等障碍物;4.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要求;5.是否存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设置隔断等问题;6.是否违规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7.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8.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行为;9.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0.室内装饰装修、举办大型活动、动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未报备擅自操作行为。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注重活动质量,确保宣传实效。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要在发挥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严禁装样子、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要以4.17消防安全宣传日为契机,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长效机制,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请做好消防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资料留存和上报工作,请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视频、图片等资料报送保卫处防火科。联系人:李长海,电话:88060121
邮箱:hsdbwcfhk@163.com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 4月11日